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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开展三项治理行动 严禁幼儿园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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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东北网10月19日讯 (记者 杨帆) 黑龙江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按照“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的规定要求,坚持规范和治理
东北网10月19日讯 (记者 杨帆) 黑龙江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按照“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的规定要求,坚持规范和治理并重,多措并举,重点开展三项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课程教育的行为。
开展幼儿园科学保教专项行动
省教育厅将认真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积极推进正在组织开展的“安吉游戏”推广和幼小科学衔接工作,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小学一年级全面实行“零起点”教学,降低幼小衔接坡度,实现幼小科学衔接、双向衔接、有效对接,引导幼儿园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办园。
开展家园共育专项行动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是家长压力和焦虑的主要来源。省教育厅将把家园合作作为重要选项:第一要了解游戏在儿童身心发展中的重要价值;第二要了解学前教育小学化的严重危害性;第三要了解国家实施的幼小科学衔接的零起点教学政策;第四要了解未来中高考改革命题的重大变化和鲜明的素质教育导向。
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
黑龙江省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和中央省委“双减”文件要求,依法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名义针对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小学化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设立了举报电话,教育主管部门也将通过明察暗访,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学课程培训进行专项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杨帆)
来源:东北网
文章来源:《黑龙江科学》 网址: http://www.hljkxzz.cn/zonghexinwen/2021/1019/2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