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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地全面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另一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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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转载自【黑龙江日报】; 大庆 各项经营活动有序恢复,开学有序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总部办公室19日发布公告称,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本文转载自【黑龙江日报】;
大庆
各项经营活动有序恢复,开学有序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总部办公室19日发布公告称,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把疫情防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 根据大庆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总部研究决定,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的条件下防疫措施(按照《国家联防联控机制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要求),优先保障生产生活保障行业,有序恢复各项经营和行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有经营条件的露天市场、夜市必须在严格执行农产品市场疫情防控常态化指导意见的条件下恢复营业。
2.洗浴、美容院、小酒店、足疗、酒吧、茶馆(会所)、咖啡厅、竞技场、健身房等休闲健身场所、麻将馆、歌舞厅、游戏厅、互联网等“九小场所”咖啡馆、电影院等公共娱乐场所、乡村娱乐活动室、文化广场、各类风景名胜区、展览馆等旅游景点,以及其他宗教等场所。将按照常态化防控指南的相关要求逐步复工复产。
3.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教学场所要严格执行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按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在开学前落实好相关防疫措施,有序开学。
四、商场、超市等商业企业、餐饮企业开展各类展览、展览、促销、商业演出等容易引起人群聚集的活动,在此举办会议、论坛、培训等活动。全市必要活动,恢复实行常态化属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防疫标准,切实保障活动安全,防止人群聚集危险。
五是各级医疗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福利养老机构要根据行业管理实际,继续或取消封闭管理。全市24小时检测点免费检测政策于今日24:00结束。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就诊、押运防控要求;个别诊所要在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引的前提下有序复工;药店严格执行发热咳嗽治疗 建立相关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闭环处置机制,有效发挥“哨兵”作用。
六个。各属地总部要认真组织行业管理和监管部门,会同卫生、商务等部门对辖区内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进行检查评估,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工作。 .常态化后的防疫管理责任。经营单位必须主动提出申请,并通过地区总部组织的相关审查,方可恢复营业。
七个。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事业单位、社区(村)要发挥网格化基层“堡垒”作用,严格执行国家联防联控机制、重点单位发布的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需要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防护指引,干部职工要带头落实本单位常态化防疫体系,认真做好人员防护、环境消除、疫情监测、闭环等措施。管理确保常态 化工防控严格把关。
8.从事航空铁路、超市、餐饮、快递、租车(网约车)、进口冷链等行业的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感染暴露风险高,要积极配合当地防疫常规部门组织开展核酸检测,了解和支持本单位实施的防疫工作制度,为自己和家人增添安全保障。
9.广大群众要坚持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主动上报高风险地区游客和个人历史,了解和支持防疫工作,配合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工作。庆祝人员核酸检测、隔离控制等措施。要保持戴口罩、注意卫生、不聚集等卫生文明习惯,做到科学预防、理性应对、健康生活。
10。广大市民应充分认识到,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疫情最安全、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符合疫苗接种要求且无特殊禁忌症的公民,应尽快接种疫苗,尽早种植。种,筑起抗击流行病的安全屏障。
宜春
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全面恢复正常化疫情防控
宜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总部19日发布通知。根据当前全国疫情形势变化,伊春市指挥部决定全面恢复常态,疫情防控措施已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市因疫情暂停营业 各类营业场所恢复正常营业。
二。各级医疗机构恢复疫情常态化管理,继续落实医院感染防控、禁止探视、非必要非陪护制度;精神卫生机构恢复常态化疫情管控措施,继续实施封闭病房,在做好防护基础上管理和恢复预约就诊。
3.养老服务机构继续暂停接收14日内居住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新收归来老人。探访应在指定区域进行;暂不开展院内探访、慰问和志愿服务。聚会等聚会活动。儿童福利机构参照养老机构实施。
文章来源:《黑龙江科学》 网址: http://www.hljkxzz.cn/zonghexinwen/2021/0821/2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