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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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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及化妆品经营单位对《条例》的认识,大力推进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近日,黑龙江省齐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及化妆品经营单位对《条例》的认识,大力推进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重点做好四项举措确保《条例》宣贯落实到位。
10月13日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全市一线执法人员《条例》宣贯视频培训会
10月1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条例》宣贯进百大
统一部署,明确系统宣贯工作任务。根据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25日印发了齐齐哈尔市《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基层举办化妆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开展监管对象集中学习培训、多方位开展社会宣传活动等任务,制作了条例宣贯系列知识汇总和《条例》考核试卷,强化了基层“谁执法谁普法”,落实属地责任的要求,旨在通过近两个月的学习宣贯,进一步规范辖区化妆品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从而推进该市化妆品监管的科学化、法治化和现代化进程。
执法人员现场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并组织经营单位开展现场考试
搭建平台,提高条例知晓率。新《条例》发布之后,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将条例全文发送到监管人员微信群和从业人员微信群,旨在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及办事群众知晓率。并利用微信及时转发《条例》及相关科普宣传,搜集学习资料,组织全系统近150名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化妆品经营监管人员条例宣贯及培训会,分享线上宣贯培训内容,做到及时学习、及时交流、及时掌握。为更好加强执法人员对《条例》的学习,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于10月13日对全市化妆品一线监管人员进行视频培训,围绕《条例》出台的意义、新老条例制度建设的变化、与化妆品经营相关条款解读、当前化妆品监管现状和执法人员监管实务进行2小时的详细认真讲解,使系统执法人员进一步加深对条例的理解,为执法人员下一步履职监管、准确运用打好基础。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基层的宣贯力度,方便基层执法人员普法工作,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制作了化妆品经营企业《条例》宣贯课件,执法人员微信监管群,发动基层主动送法上门,加大宣贯和培训频次,使更多的经营单位知晓《条例》。
市局执法人员在新玛特购物广场实物讲解化妆品标签
服务企业,主动送法上门。10月16日,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与龙沙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条例》宣贯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进齐齐哈尔百货大楼,齐齐哈尔新玛特购物广场送法上门,送服务上门。对商场及超市化妆品负责人、化妆品专柜主要责任人、品牌代理商共计60余人进行《条例》宣贯,紧密结合《条例》与经营环节息息相关条款、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内容进行讲解,并就化妆品“线上净网 线下清源”专项整治第一阶段行动进行部署,要求企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开展自查,确保网络销售产品质量可控,信息展示科学准确。执法人员亲自张贴了化妆品监管宣传海报,发放《条例》宣传手册60余本,培训结束对参会人员进行了《条例》的专题考试。培训得到企业和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经营单位表示通过培训进一步了解了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及在化妆品经营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下一步,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将推进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条例》宣贯活动,增加条例宣贯的覆盖面,加强对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店、母婴用品店、超市等化妆品经营单位普法力度,坚持检查服务并举,把对《条例》的宣贯贯穿于化妆品“线上净网 线下清源”专项整治、日常检查各项工作中,提高经营单位对《条例》的知晓率,不断整顿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引导经营企业合法依规开展经营,确保全市化妆品质量安全和营造良好的化妆品消费环境。(供稿: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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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黑龙江科学》 网址: http://www.hljkxzz.cn/zonghexinwen/2020/1024/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