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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启动车险综合改革 为消费者降价格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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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民网哈尔滨9月17日电 近日,黑龙江银保监局印发《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车险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标志着黑龙江省车险综合改革工作大幕即将拉开。 据
人民网哈尔滨9月17日电 近日,黑龙江银保监局印发《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车险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标志着黑龙江省车险综合改革工作大幕即将拉开。
据了解,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9月3日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全国车险综合改革自2020年9月19日开始施行。预计本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改革扩大车险保障范围和额度,车主更安心。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商业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商业车险产品更为丰富,增加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
改革让车险定价更合理,车主更省钱。交强险保费优惠幅度提高,黑龙江省交强险保费浮动比例由[0.7-1.3]调整为[0.6-1.3],浮动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4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以家用五座小轿车为例,第一年交强险保费为950元,此后在未发生赔付的情况下,改革前保费最高优惠30%,最低保费665元,改革后保费最高优惠40%,最低可优惠至570元。商业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同时,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此外,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以商业三责险为例,改革前10万商业三责险保额对应的保费可在改革后购买200万保额的商业三责险,即“花同样钱可获得更高的风险保障”。
改革让车险服务更加全面优质,车主更省心。本次改革就保险增值服务的制度、标准进行规范和统一,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可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产品及服务。对于车险行业来说,车险价格将回归合理水平,保险公司将进一步转变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式,将更多的资源投向客户真正需要的理赔等服务领域,优化理赔资源配置,车险从费用竞争转向服务竞争,不断提高车险消费者满意度。
改革让行业发展更加规范,车主更放心。机动车辆保险改革将倒逼各财险公司摒弃粗放式发展模式,进一步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选择差异化、精细化、科学化发展的道路。
黑龙江银保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保险公司主动调整经营策略,推动车险高质量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袁成亮、陈天宇)
文章来源:《黑龙江科学》 网址: http://www.hljkxzz.cn/zonghexinwen/2020/0925/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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