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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北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 让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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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民法治网讯 这是一起盗窃案件,两位老人马某某、蔡某某一次偶然见到路边堆放着施工队拆卸下来的旧铁管,想到自己家居住的房子太冷,便临时起意,产生盗窃铁管给自家房子盖保
人民法治网讯 这是一起盗窃案件,两位老人马某某、蔡某某一次偶然见到路边堆放着施工队拆卸下来的旧铁管,想到自己家居住的房子太冷,便临时起意,产生盗窃铁管给自家房子盖保温棚的想法。二人共计盗取了56根铁管,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729元,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两名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且得到了被害人谅解,经办案人向犯罪嫌疑人所在林场了解,二人平时表现良好,居住的房子确实年久失修,冬天很冷,此次犯罪行为具有很大的偶然性。综合所有情节,办案人认为二人符合《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第七条不起诉的条件,拟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为广泛听取意见,日前,鹤北人民检察院举行了这场认罪认罚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议除了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检务督察人员、侦查人员、被害人、值班律师出席外,还邀请了当地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犯罪嫌疑人居住林场领导参加。
在主持人介绍完案情和证据后,检务督察人员首先对案件办理发表了审查意见,表示本案案件办理过程合法,办案人和犯罪嫌疑人不存在特殊关系及不正当交往情形,以防止参与人产生是否存在私人关系而作不起诉的疑虑。
“本次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说明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注重社会效果,愿意听取民意。”人大代表钟玲在听取经办案人对案件事实、证据以及不起诉理由的陈述后,认为本案符合不起诉的条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有助于两名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人民监督员任艳春表示,“鹤北院向来注重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这样的听证会不走过场,很有教育意义,检察机关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很人性化,我同意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两名老人平时表现很好,只是偶尔犯了糊涂,对他们作出不起诉决定,肯定会得到林场居民的认可,同时也对林场居民起到了教育意义。”犯罪嫌疑人居住林场领导李庆祥希望两名老人以后能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值班律师谢立超针对案件谈道,“检察机关就本案多次与我沟通,听取意见,我完全赞同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希望老马和老蔡能够吸取本次教训,好好做人。”
最后,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和蔡某某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决定,感谢检察机关和各位听证员愿意对其从轻处理,马某某更是留着泪水向会议参与人深鞠一躬。
经过与会各方一致同意后,承办人将听证会结论汇报至该院检察长,经审批后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是检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检察机关更加科学、公正的办理案件。通过不起诉公开听证,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在保障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节约了司法成本,促进了“三个效果”,同时也让人民群众进一步的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以看得见的方式传递摸得着的检察温度。
(供稿单位:鹤北检察院)
[编辑:李春富]
【来源:人民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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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黑龙江科学》 网址: http://www.hljkxzz.cn/zonghexinwen/2020/0820/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