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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论文_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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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目录 1. 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 2. 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 3. 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 4. 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 5. 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文
文章目录
1. 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
2. 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
3. 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
4. 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
5. 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文章摘要:<正>2015年11月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原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及自然科学基金会7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重申和明确了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具体内容如下:1.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科技工作者应自己完成论文撰写,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写服务。2.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科技工作者应学习、掌握学术期刊投稿程序,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的全过程,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投服务。3.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论文作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论文语言润色,应基于作者完成的论文原稿,且仅限于对语言表达方式的完善,坚决抵制以语言润色的名义修改论文的实质内容。4.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科技工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如需推荐同行评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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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黑龙江科学》 网址: http://www.hljkxzz.cn/qikandaodu/2021/1113/22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