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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扎实推进殡葬改革 让人民群众“逝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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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解决好“逝有所安”,提升殡葬服务做到居民“心坎”上,黑龙江省民政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殡葬改革的决策
为解决好“逝有所安”,提升殡葬服务做到居民“心坎”上,黑龙江省民政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将殡葬治理和提升服务作为重点,在强化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推出惠民殡葬政策、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移风易俗上持续发力,取得显著进展。
殡葬惠民政策加速推开,为百姓“身后事”减负。近年来,黑龙江省出台多项殡葬惠民政策,并于2019年全面减免了全省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和低收入人群遗体接运、遗体暂存、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现了为困难群众“保基本、兜底线”的重要目标。为进一步提升惠民政策的含金量,省民政厅把强化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作为重点,鼓励各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在困难群众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的同时,具备条件可以自愿向辖区全体户籍居民扩面,地方经济条件好的,也可以增加免费服务内容,总体上遵循“先少后多、先易后难、先起步再提标”的原则,使殡葬惠民政策含金量和覆盖率稳步提高。伊春市、鹤岗市将殡葬基本减免政策覆盖至户籍人口,大兴安岭等地将覆盖人群扩展到非本地户籍人口;齐齐哈尔市市委书记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殡葬惠民“4+3”模式;克山县等地从减免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扩展到多项延伸服务费用。
2019年以来,全省各地每年可为群众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7100万元,全省整体丧葬费减费降价幅度达15%到25%,居民丧葬费用同比下降10%到20%。省民政厅还拟将推进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工作纳入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全省百姓提供层次更加丰富的惠民政策。
殡葬专项整治纵深推动,让殡葬服务“回归公益”。突出源头治理,对症下药抓整改。为扎实推进殡葬领域行风整顿,省民政厅联合有关部门,重点从行业乱象“禁和治”、服务收费“减和免”、白事先生“控和限”、移风易俗“倡和奖”、违规丧葬“管和惩”等5个方面发力,推进殡葬领域规范化建设和服务质量提升。突出规范管理,强化殡葬服务公益属性。省民政厅着力对区域殡葬设施进行了统筹规划,指导省内民营殡仪馆回归公益属性,目前有12家已经落实到位,另有24家也在逐步落实中。同时,民政部门指导各地对所有民营殡仪馆、服务中心、公墓的安全防火、服务收费、行风建设等方面,均参照国有殡仪馆进行监管。为保障服务质量,省里要求各地殡仪服务机构普遍实施殡葬服务“六公开”制度,全程接受民政等部门监管,为群众提供“清单式”服务,让群众在民营服务机构也能获得安心的服务。
殡葬移风易俗全面推进,“疏堵结合”满足群众需求。公益性骨灰寄存堂为群众节地安葬“找出口”。省民政厅大力推进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建设,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大幅增加殡葬服务设施规划供给。目前,黑龙江省已推进了70个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建设,覆盖了省内66%的县,预计到2021年,黑龙江省各地将陆续建设100个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基本覆盖全省所有常住居民。
因地制宜推行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多种“生态葬”。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将推行节地生态葬作为绿色殡葬的主要内容。大兴安岭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已先后树葬了1973名逝者的骨灰;黑河市为江葬、树葬等方式的逝者家属给予2000元的奖励补贴,为224位逝者发放奖补资金44.8万元。
“代祭、共祭、云祭”服务推广祭扫“非现场”。今年清明节期间,在暂停现场祭扫的情况下,全省殡葬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三个一”(开展一次代祭、献上一支鲜花、擦拭一次墓位)和“云祭扫”服务,共开展集体代祭活动214次,献花11.9万支,擦拭墓(格)位101万个,“云祭扫”平台访问量超过414万次。目前,全省各地都向社会公开了祭扫服务热线电话,搭建并完善网上祭扫平台,群众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即可获得“代祭代扫”服务。方便、灵活的殡葬服务充分适应时代发展和疫情防控常态化新需求,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为解决好“逝有所安”,提升殡葬服务做到居民“心坎”上,黑龙江省民政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将殡葬治理和提升服务作为重点,在强化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推出惠民殡葬政策、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移风易俗上持续发力,取得显著进展。殡葬惠民政策加速推开,为百姓“身后事”减负。近年来,黑龙江省出台多项殡葬惠民政策,并于2019年全面减免了全省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和低收入人群遗体接运、遗体暂存、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现了为困难群众“保基本、兜底线”的重要目标。为进一步提升惠民政策的含金量,省民政厅把强化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作为重点,鼓励各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在困难群众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的同时,具备条件可以自愿向辖区全体户籍居民扩面,地方经济条件好的,也可以增加免费服务内容,总体上遵循“先少后多、先易后难、先起步再提标”的原则,使殡葬惠民政策含金量和覆盖率稳步提高。伊春市、鹤岗市将殡葬基本减免政策覆盖至户籍人口,大兴安岭等地将覆盖人群扩展到非本地户籍人口;齐齐哈尔市市委书记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殡葬惠民“4+3”模式;克山县等地从减免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扩展到多项延伸服务费用。2019年以来,全省各地每年可为群众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7100万元,全省整体丧葬费减费降价幅度达15%到25%,居民丧葬费用同比下降10%到20%。省民政厅还拟将推进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工作纳入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全省百姓提供层次更加丰富的惠民政策。殡葬专项整治纵深推动,让殡葬服务“回归公益”。突出源头治理,对症下药抓整改。为扎实推进殡葬领域行风整顿,省民政厅联合有关部门,重点从行业乱象“禁和治”、服务收费“减和免”、白事先生“控和限”、移风易俗“倡和奖”、违规丧葬“管和惩”等5个方面发力,推进殡葬领域规范化建设和服务质量提升。突出规范管理,强化殡葬服务公益属性。省民政厅着力对区域殡葬设施进行了统筹规划,指导省内民营殡仪馆回归公益属性,目前有12家已经落实到位,另有24家也在逐步落实中。同时,民政部门指导各地对所有民营殡仪馆、服务中心、公墓的安全防火、服务收费、行风建设等方面,均参照国有殡仪馆进行监管。为保障服务质量,省里要求各地殡仪服务机构普遍实施殡葬服务“六公开”制度,全程接受民政等部门监管,为群众提供“清单式”服务,让群众在民营服务机构也能获得安心的服务。殡葬移风易俗全面推进,“疏堵结合”满足群众需求。公益性骨灰寄存堂为群众节地安葬“找出口”。省民政厅大力推进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建设,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大幅增加殡葬服务设施规划供给。目前,黑龙江省已推进了70个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建设,覆盖了省内66%的县,预计到2021年,黑龙江省各地将陆续建设100个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基本覆盖全省所有常住居民。因地制宜推行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多种“生态葬”。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将推行节地生态葬作为绿色殡葬的主要内容。大兴安岭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已先后树葬了1973名逝者的骨灰;黑河市为江葬、树葬等方式的逝者家属给予2000元的奖励补贴,为224位逝者发放奖补资金44.8万元。“代祭、共祭、云祭”服务推广祭扫“非现场”。今年清明节期间,在暂停现场祭扫的情况下,全省殡葬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三个一”(开展一次代祭、献上一支鲜花、擦拭一次墓位)和“云祭扫”服务,共开展集体代祭活动214次,献花11.9万支,擦拭墓(格)位101万个,“云祭扫”平台访问量超过414万次。目前,全省各地都向社会公开了祭扫服务热线电话,搭建并完善网上祭扫平台,群众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即可获得“代祭代扫”服务。方便、灵活的殡葬服务充分适应时代发展和疫情防控常态化新需求,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文章来源:《黑龙江科学》 网址: http://www.hljkxzz.cn/qikandaodu/2021/0125/908.html